欢迎来到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搜索

首页            创想形象            创想党建            创想新闻            北大法宝            委托指南            法律司解            创想案例           创想文库            文体生活           独具慧眼            沟通对接

邮箱:gxchuangxiang666@sina.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20层

法律咨询请联系我们

0771-3152100

周一至周五 8:00 - 17:30

 

Copyright © 2018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桂公网安备4501000245060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宁分公司  桂ICP备19000541号

>
>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分类:
经典案例
作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2024/08/05 15:46
浏览量
评论: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

很多老人会提前立好遗嘱,

以清晰明确地表达他们的遗愿,

但订立遗嘱时,

被继承人明确表示

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中的一人,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他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李先生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李先生去世后,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认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于是诉至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本案涉及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冲突与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案中李先生已立下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遗嘱内容系李先生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存在遗嘱无效事由。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应优先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尽管大明作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但在本案中由于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原则,遗产分配应按照遗嘱执行。

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大明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立遗嘱时应慎重考虑,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纠纷。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了解继承法律的相关规定,尊重遗嘱人的意愿,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