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搜索

首页            创想形象            创想党建            创想新闻            律师风采            委托指南            法律司解            创想案例           创想文库            文体生活           独具慧眼            沟通对接

邮箱:gxchuangxiang666@sina.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20层

法律咨询请联系我们

0771-3152100

周一至周五 8:00 - 17:30

 

Copyright © 2018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宁分公司  桂ICP备19000541号

>
>
快递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案以案释法

快递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案以案释法

分类:
经典案例
作者:
来源:
中国法律服务网
2022/10/18 16:28
浏览量
评论:
【摘要】:

【案情简介】

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9日进行日常执法巡查时发现,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嘉陵道街道密云一支路某商铺门前的人行道上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调查与处理】

 总队执法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勘察和拍照取证,并与相对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调查笔录。经查,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对人为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南开区某分公司,该分公司于2020年7月承租该商铺进行分拣和派送快递包裹业务,当快递包裹数量快速增长期间会有占用商铺门前人行道进行分拣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周边市容市貌环境和道路通行。执法人员在4月13日对该分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并接受复查。相对人立即将占用城市道路的置物架以及快递纸箱、包裹等物品清理,转移至其商铺内,恢复道路周边环境。

 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的,总队执法人员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鉴于相对人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且未对周边群众出行造成严重危害,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同时签订了《诚信守法承诺书》,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规定,对相对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法律分析】

 本案查处的内容是快递公司占用城市道路分拣包裹的行为是属于占路经营还是占路堆物堆料行为,要查请上述问题,就要准确界定该行为性质。

 占路经营是指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而占路堆物堆料行为指占用公共空间摆放东西,而没有发生经营交易的行为。二者的共同点都是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或公共空间,区别则在于前者从事经营行为,后者就是乱堆乱占行为。本案顺丰快递公司将承揽的快递等包裹利用门前人行道进行分拣的行为表面上看似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堆物的行为,但是此堆放的物品为快递公司的主营业务,即快递公司将快递承揽并运送至指定地点,并送到指定客户手中,可见包裹是快递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表现形式,是为了便于交易的经营行为。属于《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因此该行为被界定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事实清楚、有理有据。

【典型意义】

 快递物流行业的发展给群众带来巨大的生活便利,然而随着快递公司业务量上升,为了分拣方便,一些物流快递站、快递公司随意“占领”人行道等公共场地,进行堆放和分拣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影响市容也阻碍行人通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顺丰快递公司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形式,是认真落实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决策部署的生动表现。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推进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法新理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的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为企业的良序发展保驾护航。

 该案的查处体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方向的准确把握和有效的执行力。在执法全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信用管理”相结合、“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严格对违法情节做到情形适合、裁量适当、精准适用。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促使相对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不仅让相对人普遍感受到城市管理执法中有力度更有温度,同时激发市场主体生命活力,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通过“有限度的容错”,让守法企业和公民在无主观违法意识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意在正面鼓励、积极倡导企业和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及告知诚信守法承诺制是改进执法方式、优化自由裁量权,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格规范高效文明和进一步优化美丽津城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