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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选派区直律师到河池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为提高村(社区)干部、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依法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居民民主法治化建设,2017年7月20日上午9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选派区直律师到河池市担任村法律顾问启动仪式”此次启动仪式在河池市司法局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广西司法厅法制处处长倪志龙、河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覃星强、河池市司法局副局长潘力扬及来自区直所的10位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梁英伟律师(实习)参加此次会议。
区直所的律师代表合影
广西司法厅法制处处长倪志龙就区直律师担任村法律顾问的各项相关事项与具体工作安排作出了重要讲话。
启动仪式现场
启动仪式结束后,十位区直律师代表即与各县(区)司法局领导就相关工作事项进行交流,随后驱车前往各自负责的县(区)司法局进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签约仪式。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负责河池市环江县洛阳镇古昌村、地蒙村、文雅村、妙石村与明伦镇豪洞村等五个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梁英伟律师(实习)在环江县司法局局长韦有顺的带领下,前往环江县司法局进行我所负责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合同的签约仪式。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韦有顺与区直所律师代表合影
此次仪式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0号)精神,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服务进村(社区),不仅能够帮助广大基层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促进村委会、居委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也能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